張貼日期: 2019-08-27 22:32:04 點閱:425
一、依據本府108年8月12日召開本縣108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學生獨立研究作品徵選簡章審查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收件日期為108年11月25日(星期一)至108年11月29日(星期五)。
三、作品研究歷程須至少達12週以上(以原始紀錄為據)。
四、作品說明書內文含附件以30頁為上限。
五、作品原始紀錄請以手寫方式撰寫。
六、作品說明書(含封面、內文、圖片及照片),相關附件之任何一頁請勿出現校名、作者、校長及指導者姓名,違者不予進入複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