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輔導主任
張貼日期: 2020-02-04 20:02:43 點閱:1161
一、依縣府中華民國109年2月4日府教體字第1090034734號函辦理。
二、此次領取期間為延長寒假期間(2/11-2/24)。 三、請符合領取之學生(也可由家長代領),於109年2月10日及2月11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到學校大門口「警衛室」找丙南主任領取餐券。 四、到校請配戴口罩並配合體溫量測。
五、請攜帶學生健保卡或戶口名簿,以便核對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