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0-01-13 21:38:03 點閱:348
一、依據內政部109年1月7日台內民字第10802259742號函辦理。
二、請各位同仁踴躍推薦學生參加,並將推薦書、孝行事蹟照等資料填寫完畢後,於3/6前送交輔導室辦理校內初評。
三、本縣預定選拔2名孝行楷模,每人致贈獎金新臺幣(以下同)5萬元,如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經審議通過者,另致贈孝行獎助金3萬元,最高可獲得8萬元。
四、另為鼓勵家庭成員齊心力行孝親,新增同一家庭共同實踐孝親之成員得並列被推薦人參加選拔,獎座、獎金及獎助金以1份計。
五、相關計畫及表格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