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護理師
張貼日期: 2022-07-26 09:37:38 點閱:273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1年7月6日府教體字第1110252550號函辦理。
二、 本次修正新增「猴痘」為第二類傳染病。
三、有關「猴痘」之通報定義及相關防治措施,請參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https://www.cdc.gov.tw/Disease/SubIndex/G3A6nyt8JmqIUcUF5Pek6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