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2-06-03 07:28:38 點閱:1987
1、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及彰化縣政府111年6月1日11105571行政公告辦理。
2、通報對象:本校工作人員及學生(簡稱師生)
*依指引,學校工作人員為學校教職員工及入校工作人員(如外聘師資、社團教師、課後照顧人員、廚工、志工、外包清潔人員及學校運動團隊訓練人員等)。
3、學校線上通報表單: 快篩陽/確診通報單 (溪湖國小病假通報單)
112/3/20起,師生快篩陽採 ( 0+n ),持快篩陽性證明(如照片)可請病假 ,請填寫線上通報表單回報學校。
112/4/17起,本通報單整合併入 (溪湖國小病假通報單)。
4、學校防疫措施QA(112/04./4修正)
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 調整防疫措施(高級中等以下學校)QA
原處: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
5、附件 : COVID-19重複感染判定、防疫0+n等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