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護理師
張貼日期: 2022-04-25 15:44:26 點閱:229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1年4月18日府教體字第1110143563號函辦理。
二、旨揭資料電子檔包含: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廊)、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及其他類似場所(特種咖啡茶室、夜店、舞場、三溫暖)場所防疫管理措施指引、開放民眾自費檢驗COVID-19申請規定、 開放民眾自費檢驗COVID-19申請規定申請規定常見問與答(Q&A)等。
三、函文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