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輔導主任
張貼日期: 2019-10-23 00:15:37 點閱:1152
一、比賽類別
(一)繪畫比賽
1.參加對象:彰化縣高中職、國中、國小學生或本校學生。
2.比賽方式:就比賽主題自由創作,並於收件截止日前寄達。
3.繪畫規格:以四開圖畫紙作畫,橫豎不拘。
4.評分標準:主題35%、構圖25%、創意20%、色彩20%。
5.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8年11月20日(星期三)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6.評審展示:入選作品得於本校國際身心障礙者日宣導週活動期間(108年12月2日至12月6日)公開展示,並擇優刊登於本校校刊「彰特園地」中。
(二)作文比賽
1.參加對象:參與本校國際身心障礙者日宣導週活動之高中職、國中、 國小學生。
2.比賽方式:參加活動後,抒寫參與活動之感受與心得。
3.題目內容:題目自訂,文章與體裁不拘。高中職及國中以一千二百字,國小以六百字為原則。
4.繳交方式:稿件請以電腦打字(word 檔),一律採直式橫書方式:A4規格、標楷體、單行間距、標題16號字、內文14號字,文末請註名就讀學校、科別、班級及姓名,及以Email附件方式寄送至study@chsmr.chc.edu.tw,電子郵件「主旨」處請註明 「108學年度國際身心障礙者日宣導週作文比賽-○○○(投稿者之姓名)」,以利收件查詢。
5.收稿通知:以E-mail回覆(原投遞信箱)。投稿一週後,未接到回覆者請務必來電確認,以免遺漏稿件。
6.評分標準:內容40%、結構30%、修辭30%。
7.收件日期:108年12月27日(星期五)截止。
8.評審展示:入選作品將刊登於本校校刊「彰特園地」中。
二、錄取名額及獎勵
分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職組進行繪畫、作文比賽評審,各組各項錄取名額如下:
(一)第一名錄取一名,每名各得捌佰元禮券及獎狀乙幀。
(二)第二名錄取二名,每名各得陸佰元禮券及獎狀乙幀。
(三)第三名錄取三名,每名各得肆佰元禮券及獎狀乙幀。
(四)佳作數名,每名各得貳佰元禮券及獎狀乙幀(依參賽人數擇優錄取之)。
三、其他注意事項
(一)繪畫作品收件處:本校教務處(511彰化縣社頭鄉中山路一段306號
電話:04-8727303轉2101、2105)。
(二)參加比賽作品請於畫紙背面浮貼「參賽者資料表」(如附件),
作品上請勿簽註姓名或記號。
(三)比賽入選作品之版權歸承辦單位所有,保留編輯及印製之權利。
(四)比賽入選作品如涉及抄襲,經查屬實,將追回禮券、獎狀,並取消
其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