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教師兼註冊組長
張貼日期: 2021-04-06 08:49:59 點閱:1083
說明:
一、依據「國民教育法」、「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及「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辦理。
二、國民小學當年度畢業生,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按學區分發入國民中學。
三、請國中一併製發「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選修課程調查表」及「國中新生入學通知單」,並請新生於報到時繳回學校。
四、依「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第4條第1項及第6條第1項第1款規定,國中各年級應實施常態編
班,得採測驗再依成績高低順序以S型排列,或採公開抽籤方式,或採電腦亂數方式為依據,分配就讀班級。